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林慧勤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林慧勤女士申请辞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同时辞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林慧勤女士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任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林慧勤女士辞去上述职务不会对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和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林慧勤女士原定任期自2023年8月28日起至2026年8月27日止。林慧勤女士辞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后,将继续担任公司培训中心院长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慧勤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335,200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1.22%,通过宁波镇海金塑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镇海金模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7,264,000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3.78%。除上述外,林慧勤女士未通过其他主体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林慧勤女士辞任公司董事后,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对林慧勤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合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及民主选举,一致同意选举李海光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人数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6日
附件: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李海光先生简历李海光先生,1982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负责公司日常生产管理及监事会日常工作。2003年7月至2004年1月任南京鹏力科技有限公司员工;2004年2月至2009年7月,任宁波家联塑料用品制造有限公司车间主任;2017年7月至2025年5月16日,担任公司职工监事、监事会主席;2009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生产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海光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宁波镇海金塑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89,600股。李海光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海光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李海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