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董事辞职暨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董事长、董事辞职的情况说明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5月30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孙玉超先生、董事邬海凤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组织工作安排原因,孙玉超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邬海凤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孙玉超先生、邬海凤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孙玉超先生和邬海凤女士的辞任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的依法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孙玉超先生、邬海凤女士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玉超先生、邬海凤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过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副董事长陈鹃先生代行本公司董事长职权,直至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之日为止。
孙玉超先生、邬海凤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高质量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孙玉超先生、邬海凤女士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增补董事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朱燕刚先生、张欢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1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朱燕刚先生:1977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公司党委书记;历任海宁市许村镇镇长助理、副镇长、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海宁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主任,海宁市许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连杭经济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海宁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副董事长,海宁市工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海宁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等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燕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之外,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张欢先生:1981年2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海宁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历任海宁市周王庙镇人民政府财政总会计、财政办副主任、主任(审计办主任),海宁市海洲街道办事处党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在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担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属于公司的关联自然人,除上述任职之外,其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