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农股份: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一、董事辞职情况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王华刚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王华刚先生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同时辞去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职务。辞职后,王华刚先生将继续在下属企业任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华刚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6.97万股。后续王华刚先生将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股票交易和管理的相关规定。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王华刚先生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王华刚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情况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讨论并表决,同意选举王华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王华刚先生简历见附件),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王华刚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关于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情况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及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同意选举独立董事傅黎瑛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以及提名委员会成员,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王华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调整后,上述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傅黎瑛女士、沈田丰先生、姚瑶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傅黎瑛女士为召集人。

2、沈田丰先生、傅黎瑛女士、夏晓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沈田丰先生为召集人;

3、叶伟勇先生、黄祖辉先生、曹勇奇先生、曾跃芳先生、王华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叶伟勇先生为召集人。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附件:

王华刚先生简历王华刚,男,198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药学(中药学方向)专业,中共党员。历任绍兴县华通医药有限公司销售业务员、销售部副经理,浙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采购部经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景岳堂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华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浙江浙农中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华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浙农中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桐乡市浙农杭白菊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仁济本草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中国中药协会中药配方颗粒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浙江省中医药学会中医药文化研究分会委员、浙江省药学会GAP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省营养学会中医药养生与营养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

截至目前,王华刚先生持有公司股票6.97万股。王华刚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王华刚先生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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