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一、非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陈智英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陈智英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非独立董事职务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陈智英女士将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陈智英女士原定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即2027年3月31日止。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陈智英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日,陈智英女士及其他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公开承诺。
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治理结构完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表决,同意选举莫秋华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第三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莫秋华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莫秋华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备查文件
1、陈智英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
2、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9月15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介
莫秋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湖南省衡阳市卫生学校、南方医科大学(原第一军医大学)、珠海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珠海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拱北海关口岸门诊部)。2021年5月至今任公司科研总监,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24年4月至2025年9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莫秋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