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一、董事辞职情况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王俊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王俊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王俊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相关职务。王俊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原定任期至2027年12月22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俊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选举王俊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俊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王俊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备查文件
1、书面辞职报告;
2、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5日
附件:
王俊先生,1977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8年11月至2000年4月,任上饶市(县级)外经委科员;2000年4月至2004年5月,借用信州区政府办工作;2004年5月至2007年4月,任信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2007年4月至2009年5月,任信州区区委政府接待事务办公室主任;2009年5月至2011年5月,任信州区北门街道办事处主任;2011年5月至2015年4月,任信州区北门街道党工委书记;2015年4月至2018年7月,任经开区朝阳产业园管委会党工委书记兼区政府党组成员;2018年7月至2022年2月,任上饶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2019年11月至2022年2月,兼任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21年7月至2022年2月,任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22年2月至今,任江西宇瞳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24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俊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公司股份现未解锁股份52,500股。除上述持股情况外,王俊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