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证券与两家融资方违约纠纷案迎来重审 涉及本金4亿元

运营商财经网  付桢/文

近期,太平洋证券发布诉讼进展公告,其与两家融资方长达6年的股票质押违约纠纷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一审、二审裁定,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将重新审理两起侵权责任纠纷案。具体情况如何,运营商财经网将做以下梳理。

2016 年,太平洋证券分别和江苏隆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简称江苏隆明)和达孜恒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简称达孜恒盛),达成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上海佳铭房产有限公司为交易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

但是两年后江苏隆明与达孜恒盛质押的股票价值严重缩水,两家公司陆续出现还款违约。于是在2019 年 1 月,太平洋证券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江苏隆明、达孜恒盛,追讨融资本金与追究违约责任。

很快太平洋证券与两家公司达成调解,约定欠款分期偿还,随后太平洋证券撤诉。但是到了和解的次年2020年,因两家公司未履行调解还款承诺,太平洋证券再次起诉,还连带起诉了责任担保方上海佳铭房产,索赔本金约 4 亿元及对应利息。

2022年6月,太平洋证券将江苏隆明、达孜恒盛实际控制人杨军,以及上海佳铭房产等关联自然人一并作为被告提起诉讼,提出侵权责任主张,昆明中院受理立案,并查封了部分涉事财产。

不过太平洋证券本次起诉并未成功,法院一审裁定驳回太平洋证券此次侵权责任诉讼,二审则维持原判。当年10月太平洋证券不服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今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一审、二审裁定,指令重审。

回顾太平洋证券的起诉历程,可谓一路波折不断。从最早签订合约算起,至今快十年了,起诉之路也已有六年之久。不过太平洋证券的高管层变动并不频繁,大多数的任职时间也快有十年了。总经理李长伟在案件发生的当年2016年上任,而现任董事长郑亚南更是在2009 年 9 月就上任了。不知他们对这长达六年的案件有何看法。

(责任编辑:付桢)

免责声明:

1、本网站所展示的内容均转载自网络其他平台,主要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者信息传播的目的;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并不意味着本站赞同其观点或其内容的真实性已得到证实;阅读者务请自行核实信息的真实性,风险自负。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站管理员联系,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